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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同期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
溯调整。
    2、2017 年4 月28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施
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
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 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应用
指南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 年5 月10 日,财政部公
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2017]13号)、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本期金额
                                                项目名称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                    对比较财务报表无
“终止经营净利润”。同期数据相应调整。                         影响。
(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本公司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
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                     19,246,135.10
                                                其他收益
至“其他收益”项目。同期数据相应调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
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
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合《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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