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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赛摩电气”)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杨海生、谢永良、胡润民、罗盛来、魏永星、于泽及纳
特思投资合计持有的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同时,非公
开发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
格的 100.0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赛摩电气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1、赛摩电气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刘永忠、芦跃江、陈向东、
邓宓、陈晴合计持有的厦门积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并向厉达和赛
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3,178.00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100.00%。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及 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
项。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向刘永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041 号)。2017 年 8 月,完成积硕科技 100.00%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2017 年 10 月 12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新增股份上市。
    2、2017 年 5 月 11 日,赛摩电气与 ATTILIOEPISTOLIO 先生(以下简称
“AttilioEpistolio”或“卖方”)、IDA MARIA BARASSI 女士签署了《股份购
买协议》,2017 年 6 月 30 日,赛摩电气以自有资金 26,987,549.23 元通过全资子
公司徐州赛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Epistolio 40%股权,转让人为 Attilio Epistolio。
收购完成后,Epistolio 成为赛摩电气参股公司。2017 年 8 月 7 日,赛摩电气和
Attilio Epistolio 在中国成立的合资公司江苏赛摩艾普机器人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
册,以开拓中国及东南亚市场。上述事项属于赛摩电气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
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2016 年 12 月,赛摩电气以自有资金 3,250.00 万元增资扩股易往信息技
术(北京)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58%,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 3,400.00
万元收购深圳市深科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0%股权,两家公司分别在汽车和
3C 电子行业以 MES 生产制造执行系统和 WMS 仓储管理软件为基础在拓展工厂
智能化解决方案。后续公司将与其开展智能制造等业务方面的协作,双方各自利
用软硬件方面的优质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将公司业务拓展到汽车和消费电子行
业。上述事项属于赛摩电气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4、2017 年 12 月,赛摩电气以自有资金 300.00 万元增资易拓威(上海)机
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拓威”),持股比例 3.00%。易拓威将工厂的无
人化作为技术目标,结合高性能的机器人技术和专业的传感和控制技术和云数据
处理技术为手段,完成了从原材料入库到产成品出库全生产过程的无人化工厂解
决方案。赛摩电气参股易拓威公司将丰富公司在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等产品线,
提高本公司为智能工厂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上述事项属于赛摩电气总经理
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赛摩电气本次交易
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交易外无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上述交易标的
与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的累计计算
范围。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姜 涛           张嘉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 年 4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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