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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陈慧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陈慧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14年10月8日经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12月1日,公司完成董
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届满离任。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在2017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17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3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均亲自参
加上述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无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
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2017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
以下事项共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2017年4月25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16年度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16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
同意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
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7年7月4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追加为合肥雄
鹰担保额度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2017年7月12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并申请延期复牌、对关于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动申请延长股份减持期限发表
了同意独立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8月25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就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司
对外担保、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
同意独立意见。
    2017 年 9 月 1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7 年 10 月 1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就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的预案及相关文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对实施本次重组对公司的
发展影响、方案的可操作性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7 年 10 月 3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就董事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2017】第 59 号)的意见修改后的相关文件及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2017 年 11 月 1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就董事会提名厉达先
生、厉冉先生、王茜女士、王培元先生、毛宝弟先生、楚玉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恳先生、高爱好先生、乔吉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公司专业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进
行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营动态。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学习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
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有关最新政策和法规文件,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
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衷心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使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 对公司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慧谷
                                                       2018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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