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精神,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执行通知规定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经我们审慎调查,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 他人提供担保。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6,168,635 元,扣除少数股东损益-100,008元及所得税费用-111,294元后,净利润为人民币 -25,957,333元,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合计-115,810,517元。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00 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独立董事签署: 金立刚 沈松勤 王天广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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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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