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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吉宏
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宏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吉宏股份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厦门吉宏包装科技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与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 员承诺等方面的内部控制 ,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
表》。
    经自查,吉宏股份不存在违反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吉宏股份 2017 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控制度
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财务人
员和审计人员进行了沟通,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吉宏股份
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吉宏股份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
查,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陆燕蔺                       熊辉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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