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厦
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宏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吉宏股份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6 年 6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06 号《关
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6.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47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898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 13,575 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6]第 029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及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2,364.33 万元,2016 年度
利息收入 8.15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 1,218.82 万元。2016 年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万元本年归还,2017 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598.41 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产生利息 10.2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
额为 630.64 万元。
(二)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 2017/12/31 投入
1 厦门吉宏胶印改扩建项目 8,390 8,311.47
2 厦门吉宏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 1,133 1,132.57
3 厦门吉宏创意设计项目 1,052 518.70
4 偿还银行贷款 3,000 3,000.00
合 计 13,575 12,962.74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2016 年 7 月,公
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
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40314001040008889 85.6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910100100396752 1.55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 87400120510001192 543.47
合计 -- 630.64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1、2017 年度,吉宏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57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8.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62.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资金投向 分变更) (2) (3)=(2)/(1) 期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胶印改扩建项目 8,390.00 8,390.00 1,532.18 8,311.47 99.07% 2017.12.31 389.60 注1 否
2.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 1,133.00 1,133.00 1,132.57 99.96% 2017.12.31 注2 否 否
3.创意设计项目 1,052.00 1,052.00 66.23 518.70 49.31% 2018.12.31 注 3 不适用 否
4.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575.00 13,575.00 1,598.41 12,962.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注 1、胶印改扩建项目本年度陆续完成全部设备投入并生产,黄冈分公司 2017 年 6 月才投入生产等原
体项目) 因,本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收益;注 2、目前国内环保政策趋严和塑料软包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年度
塑料软包装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本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注 3、 创意设计项目处于建设期,本项目
不直接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客户实际供货需求,决定将“胶印改扩建 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616.88
万元投入至黄冈分公司胶印生产线,即“胶印改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为湖北省
黄冈市南湖工业园南湖 5 路 6 号黄冈分公司,详细内容见 2017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6)。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黄冈分公司胶
印生产线已使用募集资金 1,532.18 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7,695.60 万元。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 0829 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证报告》,并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会议同意、保荐机构核查发
表无异议意见。详细内容见 2016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了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承诺到期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 2016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使用 1,000 万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10 月 17 日该笔资金 1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 12,962.7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30.6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万元(已包含专户利息收入及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等)。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存放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吉宏股份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吉宏股份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XYZH/2018XAA2010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吉宏
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吉宏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吉宏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通过查阅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会计师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相关报告、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吉宏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及吉宏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真实性、完整
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宏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投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陆燕蔺 熊辉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