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普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18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在公司住所地长
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
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宏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 年在董事会、高管层和公司全体员工的
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84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47
万元。
    (三)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3,656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9,260 万元,减去 2017 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
金 365.61 万元,减去已分配 2016 年度红利 2,4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
供分配的利润 20,15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5,480.80 万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4,000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720 万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订的 2018 年度财务预算主要财务指标是:合并营业收入 42,000 万元,
合并税后净利润 4,500 万元, 合并经营性净现金流 2,917 万元。
    2018 年公司预计实现合并主营业务收入 42,000 万元,较 2017 年同比增长 5,156
万元;合并税后净利润 4,500 万元;合并经营性净现金流 2,917 万元。
                       2018 年预算与 2017 年经营成果比较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预算       2017 年实现数       预计增长
       合并营业收入             42,000            36,844             14%
  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税后
                                4,500             3,847               17%
         净利润
   合并经营性净现金流           2,917              -470              ---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
代表公司对 2018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
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五)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经验、能力以及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的财务审计工作态度,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审计费用 3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 会议以 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韩志民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 2018 年 4 月 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七)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八)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构建
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
行,确保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的内部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合理的、完整的,经运行检验是可行和有效
的。2017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有关公司内部控制
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
    (九)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禹衡光学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
充裕,禹衡光学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禹衡光学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求。通过实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禹衡光学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
行理财产品。
    (十)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
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同时对《公司章程》附件中《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