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于 2018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10:00,以现场+通讯方式在新疆
乌鲁木齐市红山路 39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
长赵欣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
与表决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净
利润为-90,402,120.39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9,880,150.96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43,125,687.01 元;由于
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5,866,992.55 元,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863,712,826.59 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
摘要》。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号:临 2018-012)。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8-01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2.1
条规定,公司董事闫宗侠、崔明宏、赵春明、杜军先生为关联董事,
本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
投资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根据规定审议本议案的股票大会
上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
序合规、合法。
该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期限已到期,公司决定
继续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
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
计费用。
独立董事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
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
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同意将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本公司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
成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有关议案需提交公
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审计机构从事公司 2017 年度审
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 2018-013)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 2018-014)。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