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0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9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承销,新
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 401,826,48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38 元/股。截
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共计募集资金 1,759,999,999.92 元,扣除
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28,000,000.00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731,999,999.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验字[2017]000769 号验资报告验
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59,999,999.92
减:发行费用(含税) 28,0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731,999,999.92
减:本期投入金额 779,439,281.80
减:手续费支出 363.40
加:利息收入 647,320.55
募集资金余额 953,207,675.27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注) 953,207,675.2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
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钢支行(以下简
称“工行新钢支行”)开设了账号为 1505202129000018709 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工行新钢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
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
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户名称 银行 账号 余额
新余钢铁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505202129000018709 953,207,675.27
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余分行新钢
支行
三、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
2017 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及十五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煤
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259,610,340.69 元和
偿 还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人 民 币 500,000,000.00 元 , 共 计 人 民 币
759,610,340.69 元,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7 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2017 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
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
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信息的内容不存在差
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出具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1982 号):新钢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新钢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新钢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
际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对新钢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3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5,999.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943.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943.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计投入金额 进度(%)(4) 可使用状态日 度实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如有) (1) 金额(2) 与承诺投入 =(2)/(1) 期 现的 效益 大变化
金额的差额 效益
(3)=(2)-(1)
高效利用煤气发
不适用 125,999.99 125,999.99 125,999.99 27,943.93 27,943.93 -98,056.06 22.18 2018 年 12 月 — — 否
电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0 100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合计 — 175,999.99 175,999.99 175,999.99 77,943.93 77,943.93 -98,056.0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
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759,610,340.69 元,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