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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XXX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    1-4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8]   号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钢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新钢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第1页
                             大华核字[2018]XX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
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钢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新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新钢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
                             第2页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639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承销,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 401,826,48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38 元/股。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
共计募集资金 1,759,999,99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28,000,000.00 元(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1,999,999.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验字[2017]00079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59,999,999.92
    减:发行费用(含税)                                             28,0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731,999,999.92
    减:本期投入金额                                                779,439,281.80
    减:手续费支出                                                          363.40
    加:利息收入                                                       647,320.55
    募集资金余额                                                    953,207,675.27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注)                                        953,207,675.2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
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钢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新钢支行”)
开设了账号为 1505202129000018709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华泰
联合证券、工行新钢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
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差异。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户名称                    银行                          账号                 余额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分行新钢支行                    1505202129000018709   953,207,675.27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259,610,340.69 元和
偿还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共计人民币 759,610,340.69 元,公司已在报
告期内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7 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7 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信息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专项报告 第 2 页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出具了大华核字
[2018]XXX号鉴证报告:“新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钢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
报告:“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新钢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无异议。”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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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5,999.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943.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943.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     项目可行性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计投入金额     进度(%)(4)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达到     是否发生重
                   (如有)                                (1)                          金额(2)     与承诺投入     =(2)/(1)      期                        预计     大变化
                                                                                                    金额的差额                                              效益
                                                                                                    (3)=(2)-(1)
高效利用煤气发
                    不适用       125,999.99   125,999.99   125,999.99       27,943.93   27,943.93    -98,056.06       22.18         2018.12      5759.39     —           否
电项目
                                                                                                                                                            不适
偿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0            100           不适用         —                    否
                                                                                                                                                              用
    合计               —        175,999.99   175,999.99   175,999.99       77,943.93   77,943.93    -98,056.06         —             —        5759.3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
                                                                            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759,610,340.69 元,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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