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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大量的外汇交
易,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
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
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3 年内有效,同时授
权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衍生品投资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保值型衍生品投资概述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合约期限:不超过 3 年
    3、合约金额: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
动使用)。
    4、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5、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6、流动性安排: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
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7、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3 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
小组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
务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欧元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
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保
值型衍生品投资,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三、保值型衍生品投资的管理及风险控制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
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
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
投资风险。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从事的
衍生品交易以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和掉期(包括汇率掉期和利率掉期)、
货币期权等业务为主,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3、公司成立了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投资
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公司投资工作小组成
员应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
风险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
职责,实时监控外汇波动情况;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
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 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
的应对速度。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
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保值型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保值型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
投资损益;在保值型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
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
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
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
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
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
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衍生品交易
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在定期报告中对
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
    2、当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
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人民币时,公司应及时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并发表
如下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制定《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
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有利于减少外汇风险敞口,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实现公司自身长期稳健的发展。
    七、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外汇交易,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开展的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并且公司内部建立了
相应的管理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
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
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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