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资金进行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含),单
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
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含),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一年。
5、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
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购买任何理财产品。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主要于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和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获取收益。在购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保持密切关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