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9 号)的核准,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8,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65 元,募集资金总额 130,200.00 万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7,919.00 万元。其中股本增加
28,000 万元,股本溢价 100,048.1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该募集资金
已于 2017 年 4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61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
截至 2017 年 4 月 25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42,147.08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127,919.00 万元。2017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7,919.00 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滨
湖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滨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巢湖团结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团结路支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巢湖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巢湖分行”)和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在上述 4 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工商银行滨湖支
行 账 号 为 1302068529100021438 , 建 设 银 行 团 结 路 支 行 账 号 为
34050177860800000623 , 兴 业 银 行 巢 湖 支 行 账 号 为
499510100100203372,中国银行巢湖分行账号为 179743625434。上
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工商银行滨湖支行 1302068529100021438 0.00 已销户
建设银行团结路支行 34050177860800000623 0.00 已销户
兴业银行巢湖支行 499510100100203372 0.00 已销户
中国银行巢湖分行 179743625434 0.00 已销户
合 计 0.00
三、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
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27,919.00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未出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皖维高新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皖维高新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皖维高新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 7 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
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3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7,919.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7,91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7,91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入进度(%)(4)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总额 (1) (2) 额的差额(3)=(2)-(1) =(2)/(1) 期 效益 大变化
10 万吨/年特种聚乙烯醇
100% 2017 年 2 月 2,212.30 否 否
树脂项目
截至 2017 年 12
否 200,361.24 127,919.00 127,919.00 127,919.00 127,919.00 0.00
60 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 月 31 日,未达
70.98% — 否 否
利用循环经济项目 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
合计 — 200,361.24 127,919.00 127,919.00 127,919.00 127,919.00 0.00 — — 2,212.30 — —
10 万吨/年特种聚乙烯醇树脂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报告期,蒙维科技 10 万吨特种 PVA 项目已
满负荷生产,全年共生产 8 万多吨 PVA 产品,实现了达产达标;2、报告期,由于市场原因,原煤、电石、醋酸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 PVA 生产成本上升,而 PVA 产品价格并未同步上涨,影响了该项目的盈利水平。
60 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由于当地气候寒冷且时间较长,影响了项目
建设和设备安装工期,目前已进入试生产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截至 2017 年 4 月 25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421,470,844.90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1,279,190,000.0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结余金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