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皖维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规的要求,对皖维高新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9 号)的核准,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65 元,募集
资金总额 130,2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7,919.00
万元。其中股本增加 28,000 万元,股本溢价 100,048.1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该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61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2017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7 年 4 月 25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142,147.08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127,919.00 万元。2017 年度公
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7,919.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
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0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规定,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履行严格的使
用审批手续,执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程序,确保存放安全,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规定,2017 年 5 月 18 日,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滨湖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滨湖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团结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团结路
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巢湖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巢湖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 4 家
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工商银行滨湖支行账号为
1302068529100021438,建设银行团结路支行账号为 34050177860800000623,兴
业 银 行 巢 湖 支 行 账 号 为 499510100100203372 , 中 国 银 行 巢 湖 分 行 账 号 为
179743625434。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其他协议签署方均严格履行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工商银行滨湖支行 1302068529100021438 0.00 已销户
建设银行团结路支行 34050177860800000623 0.00 已销户
兴业银行巢湖支行 499510100100203372 0.00 已销户
中国银行巢湖分行 179743625434 0.00 已销户
合 计 0.00
三、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127,919.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 2017 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2017年度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 1: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7,919.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7,91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7,91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可行
目 变更项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 金额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3)= (%)(4)= 期 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1) (2)/(1) 化
10 万吨/年特 否 200,361.24 127,919.00 127,919.00 127,919.00 127,919.00 0.00 100% 2017 年 2 月 2,212.30 否 否
种聚乙烯醇
树脂项目
60 万吨/年工 70.98% 截至 2017 年 — 否 否
业废渣综合 12 月 31 日,
利用循环经 未达到预定可
济项目 使用状态
合计 — 200,361.24 127,919.00 127,919.00 127,919.00 127,919.00 0.00 — — 2,212.3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0 万吨/年特种聚乙烯醇树脂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报告期,蒙维科技 10 万吨特种 PVA 项目已满负
荷生产,全年共生产 8 万多吨 PVA 产品,实现了达产达标;2、报告期,由于市场原因,原煤、电石、醋酸等大宗原材
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 PVA 生产成本上升,而 PVA 产品价格并未同步上涨,影响了该项目的盈利水平。
60 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由于当地气候寒冷且时间较长,影响了项目建设和
设备安装工期,目前已进入试生产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7 年 4 月 25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421,470,844.90 元,以募
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1,279,190,000.0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结余金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六、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皖维高新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7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
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