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09年4月22 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该公司持有本公司61,810,272股(其中3,079,872股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4.88%]通知: 经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新乡白鹭质押其所持有的“双鹭药业”国有法人股中的1000万股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申请人民币27000万元借款及贸易融资之保证,期限从2009年4月21日至2010年4月20日。新乡白鹭之前未曾将所持“双鹭药业”国有法人股做过质押。 有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双方已于2009年4月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2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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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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