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 2 日,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1)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
(2)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制定、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指引第 7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
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准则,公司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
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同时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
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报表项目列报进行了调整,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
整,变更会计政策对定期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2017 年度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为:
1、“其他收益”项目增加 11,958,602.32 元,相应减少“营业外收
入”11,958,602.32 元;
2、“资产处置收益”增加-1,164,018.36 元,调减“营业外收入”93,475.79 元,
调减“营业外支出”104,262.11 元,“营业收入”减少 2,822,494.59 元,“营业成本”
减少 3,975,726.63 元;
3、“终止经营净利润”增加-700,787.35 元。
对 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影响为:
1、“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5,021.56 元,调减“营业外收入”60,407.89 元,调
减“营业外支出”85,429.45 元;
2、“终止经营净利润”增加 670,126.89 元。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而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
润等指标产生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