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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智慧: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3
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市场不断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因此在年初对全年关联交易总额进行的预测不排除增减变化的可能。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零星交易事项,如有
发生,公司均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2017年度,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2714.99万元,其中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有四家,所
涉及的金额为2665.6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占同类交
 关联交易                                     预计交易额    实际交易额
             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类型                                   易金额的
    方                                          (元)        (元)
                                                                           比例(%)
                           采购商品(H4000P
江西三川                                                    7,582,138.38   100.00%
            本公司的参     工业大表)
埃尔斯特
            股公司,持有   出售商品(水表及    15,000,000
水表有限                                                        2,596.58      0.00%
            其45%股权      配件)
公司
                           出租房屋及建筑物                   274,857.14     14.55%
鹰潭市供    本公司的参     出售商品(水表、
                                                5,000,000   1,056,706.84      0.17%
水集团有    股公司,持有   管材管件、配件)
限公司       其46%股权
                              承租房屋建筑物                       144,584.00    11.48%
鹰潭市信     鹰潭供水集
江水工程     团的全资子       出售商品(水表等)   10,000,000   16,593,975.74      2.72%
有限公司     公司
江西三川     三川集团的
                              采购商品(光伏车
新能源有     控股公司,持                                   -   1,001,786.87       100%
                              棚)
限公司       有其40%股权
                    合   计                        30,000,000   26,656,645.55
    3、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 2018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交易金额(万元)
江西三川埃尔斯特水表有限公司         购销商品、关联租赁                         1,500.00
鹰潭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关联租赁                          300.00
鹰潭市信江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1,000.00
江西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00.0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江西三川埃尔斯特水表有限公司
    三川埃尔斯特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股权。其法定代表人:
Michael Maichih Lee;注册资本:1030万元;注册地:江西省鹰潭市龙岗新区;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H4000P、S2000工业水表,销售H4000、C4000工业水表,提供
相应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截止 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41.94万
元,净资产1,572.32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171.89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与江西三川埃尔斯特水表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三川埃尔斯特购销
产品、出租房屋及建筑物构成关联交易。
    2、鹰潭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鹰潭供水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6%股权。其法定代表人:寿
莉蓉;注册资本:6600.88万元;注册地: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麒麟东大道1
号;主营业务:自来水供应、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和经营、房屋租赁、中介服
务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5,376.34万元,净资产28,081.05
万元,净利润3,765.27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与鹰潭供水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鹰潭供水出售产品、承租房屋及建筑物构
成关联交易。
       3、鹰潭市信江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鹰潭市信江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系鹰潭供水的全资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谭
勇鸣;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胜利西路112号;主营
业务:管道给排水安装,管道材料销售、管道勘查设计等。截止2017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11,502万元,净资产5,822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2,708.50万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与鹰潭市信江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鹰潭市信江水务工程
有限公司出售产品构成关联交易。
       4、江西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三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三川集团持有其40%股
权。其法定代表人:徐新生;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江西省鹰潭高新区
江西三川铜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内;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应用系统工程的
设计、咨询、制造、工程安装、调试、维护;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
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与江西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江西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出售产品或租赁房屋及建筑物的交易,
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
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
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18年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正常业务而形成的,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进行了确认或批准,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
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
产生任何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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