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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3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等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等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
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周玮先生、凌泽民先生、董事
唐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周
玮先生担任。上述委员会组成人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周玮,男,会计学博士,会计学副研究员(相当于副教授)。现
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卫士
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凌泽民,男,钢铁冶金专业博士,副教授。现任重庆大学材料学
院教师,重庆哈佛克沃空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本公司独
立董事。
       唐敏:男,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2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
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
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和审计稽核部负
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部分未经审计
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安排以及公司审计稽核部2016年审计
工作总结及2017年审计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审计稽核部关于公司
2016年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与
保管情况的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具体准则
以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
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编制予以了重
点关注。通过审阅及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会计
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公司
财务报表可以提交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年度审计。
    2017年3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
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年审签字会计师、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审计稽核部负责人等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经年
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审计
报告、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核说明、公司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等。在对会计
资料及其他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后,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
作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相关规定进行;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年审注册会
计师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就年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经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的年度财务报告已较完整,未有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的生产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不存在违反证监
发(2003)56号文规定的禁止性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16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
将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及其他报告进行完善后,在约定
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及其他报告。
    2017年3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
委员出席会议并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
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专项审核说明、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审核报
告、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通过认真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对经审计
后的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无反对意见,同意将公司编制
的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
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
机构。
    2017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
委员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8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
委员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同时,听取了公
司审计稽核部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对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
委员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能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实施审计程序,
按时、合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服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经审计委员会评估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保持审计业
务的连续性,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决定
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
机构。同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时间、
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
为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
事项,经审核,公司应支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年报审计费5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承担差旅费、食宿费等17.68万元与公
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稽核部2016年审计工作总结
及2017年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
稽核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
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公司会计政策选用恰当,
会计估计合理,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
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未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
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华信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认为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华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相关方的诉求意见
后,积极进行了有效的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
计工作。
       我们认真审阅了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
计划,与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商定了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
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
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16年度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六)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在执行关联交易时,遵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关
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七)对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情
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
       2017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
职责,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的完善与优化。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凌泽民、马方、周玮
                            2018年 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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