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 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 自身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 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 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 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 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内部控制总 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3 日
新洋丰:监事会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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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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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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