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计提减值准备且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共计386,819.05元予以核销。
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 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7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核销坏账的审批程序
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对本次核销坏账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