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八)
各位监事:
公司《2018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为了调动本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相应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 2017 年度公司的人均工资和年税后净利润为参考,结合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公司《2018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提
请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监事。
四、监事薪酬的确定
2018 年度监事薪酬采用年薪制,监事在公司及子公司有行政职务的,
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监事会职务 年度薪酬 行政职务
张宏 监事会主席 按行政职务 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
刘进小 监事
潘炳琳 监事 按行政职务 动力装备部部长
五、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3、如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 2017 年标准领取了部分 2018 年按月发放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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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 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 2018 年全年津贴按
本方案执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
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监事审议。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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