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 1 号北辰大厦 C 座 21 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2112)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
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列入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6.84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48%;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1.65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
降 2.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20%。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列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120,734,496.56 元,按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2,073,449.66 元,
加上年未分配利润,2017 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95,219,373.00 元。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10,5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7 元(含税),共计现金分配 4273.5 万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列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为 16359.86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购货为 2647.87 万元;从关联方承包,向
关联方销售为 13711.99 万元。
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新签关联交易合同
金额合计不超过 509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购货约 7400 万元;
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约 43500 万元。除预计情况外,若发生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列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列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2060158)。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服务费用分别为: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不超过 6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不超过 30 万元。
同意将《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列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公用房互换使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购买的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 C 座 5-8 层中的 5551.16 平方米房
产与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的北辰大厦 C 座 17、19、20、21 层 5551.16 平
方米房产互换使用,公司继续使用 17、19、20、21 层作为办公用房,双方无需
向对方支付任何租赁价款。
同意公司就办公用房互换使用事宜与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互换
使用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变更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相关要求,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相关要求,对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利润表相关科目进行
调整,并相应调整可比期间的金额。调整的具体方式为: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由原列报于 “营业外收入”科目变更为列报于“其他收益”科目,同
时不涉及可比期间金额的调整;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同时将可比期间金
额调整为 218,847.03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