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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华普所关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关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字[2018]2280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度完成了对安徽博
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的股权交割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现将其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
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 77 号文)核准,
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向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18,248,056 股,发行价为 61.48 元/股,以购买其持有的博微长安 100%
的股权。2017 年 5 月 5 日,博微长安完成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本公司自 2017
年 5 月将博微长安纳入合并范围。
   二、 业绩承诺
    根据本公司与华东所于 2016 年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以及《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华东所的业绩补偿期间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实施完
毕后 3 年(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即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若本次交易
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间将作相应顺延。鉴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于 2017 年 1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文,
并于 2017 年 5 月完成资产交割及对价支付手续,因此按照协议约定,华东所承诺的
业绩补偿期间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根据协议约定,华东所承诺业绩补偿期间博微长安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 2001 号)收益法评估说明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即,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博微长安的承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且不包括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分别为 10,054.49
万元、11,607.10 万元、13,176.46 万元。
   三、 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公司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博微长安 2017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并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会审字[2018]1775 号审计报告,博微长安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649.3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50.38 万元,达到了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金额。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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