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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2 月 8 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
构”)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科技”、“公司”)签订了《关
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新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未完成的中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
作由财通证券承接。作为中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 号文《关于核准中新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0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52 元,
共计募集资金 52,705.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8,484.28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5]520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中新科技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中新科技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余额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    1207021229200288810        2,004.71
中新科技集团股
               广发银行台州分行        134041588010000026             0.00
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台州支行    77410188000361818              0.18
中新工程技术研
               上海浦发银行椒江支行    81040154500001621            2,291.17
究院有限公司
                           合计                                     4,296.06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1 月 19 日,中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 400 万台平板电视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3,530.74
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获
准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 亿元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获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 2017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获准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公司已于上述规定期限到期前收回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账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况及募集资金节余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资       结余资金    是否实施
                                                                            注
                                       拟投资金额        金额           余额 1      完毕
 1     年产 400 万台平板电视扩产项目     37,546.01    35,826.61        2,004.89     是
 2     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5,460.08     3,197.76        2,291.17     是
                                                                注2
 3     偿还银行贷款                       5,478.19   5,481.61                0      是
                合计                     48,484.28    44,505.98        4,296.06
    注 1:募集资金余额中包括理财收益 139.52 万元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74.81 万元。
    注 2:“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中已累计投资金额中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费)3.42 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上述募投项目累计结余募集资金 4,296.06 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产生节余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公司从项目的实际
需要出发,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
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
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 4,296.06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
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中新科技将在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注销事宜。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内部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查情况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 4,296.06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查情况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后亦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作为中新科技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中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其计划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市场环境,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4、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财通证券同意中新科技将首次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顾磊                          陈仕郴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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