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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
照《公司法》、《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
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7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了《2016 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审计报告》;
   (4) 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 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7) 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 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
         明》;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
    3、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金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资产划转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7、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7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忠实履行义务,并按照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
督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全过
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有违
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损
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
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17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
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真实合理。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17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符合规范,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价格合理,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况,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 报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关联
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内幕信息保密
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
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三、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
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
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
好的形象。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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