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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 3 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范围:本次投资的方向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
 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证券
 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
 于证券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调整为不得超过 3,000 万元,在本额度范围
 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 3 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由公司董事长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证券投资的内部控制
                                     1/4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证券投
资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增值。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
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
力 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
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
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
确 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进行充分分析及调研,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
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董事长,并抄报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公司审计部负责证券投资情况的日常监督,每季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审计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向董事长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
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
踪管 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
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
                                    2/4
券投资活动。
    (5)在定期报告中,对短期理财事项及其收益情况进行披露,接受公众投
资者的监督。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
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证券投资品种,能
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
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更多的收益。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
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
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同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
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
券投资进行了专门的规范和要求,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4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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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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