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界泵业:关于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第 3—4 页
            关于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8〕1476 号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界泵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界泵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界泵业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界泵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界泵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界泵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
映了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钱仲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俞辛文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度完成收购无锡康宇
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康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与蒋介中、王习智(两人为夫妻关系,无锡康宇公司之股
东)及无锡康宇公司签订《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康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之并购协议》(以下简称并购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1,500 万元对无锡康宇公司进行增资,
占其股权比例的 7.5%,其中 4,054,054.05 元作为无锡康宇公司实收资本,10,945,945.95
元作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在增资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以自有资金
8,700 万元受让蒋介中持有的无锡康宇公司 43.5%的股权。本次并购事宜完成后,公司合计
持有无锡康宇公司 51%的股权。
    2016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根据并购协议支付无锡康宇公司增资款 1,500 万元,无锡
康宇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办妥本公司向其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6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根据并购协议支付蒋介中 30%的股权受让款 2,610 万元,无锡康宇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办妥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合计取得无锡康宇公司 51%的股
权,完成对无锡康宇公司的控股。剩余 70%的股权转让款 6,090 万元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2
月支付完毕。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无锡康宇公司原股东蒋介中、王习智签订的并购协议,无锡康宇公司原
股东蒋介中、王习智承诺无锡康宇公司 2016 年 10-12 月、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实
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00 万、1,600 万、1,950 万和 2,400 万元,如无锡康宇公司任一期 
间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的,原股东蒋介中、王习智可选择以现金或股权方式向本公司
进行补偿,蒋介中、王习智各自应当承担的补偿义务按照本次并购交易前各自对无锡康宇
公司的出资比例予以承担。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无 锡 康 宇 公 司 2017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净 利 润 15,610,845.55 元 , 较 业 绩 承 诺 数
16,000,000.00 元相差 389,154.45 元,未完成本年业绩承诺。
    2017 年度,无锡康宇公司收入增长较快,故应收账款规模较上期增长显著,相应资产
减值准备金计提增加,加之本期人力成本上升,因此未完成业绩承诺。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