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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建国、王力、杜
江、徐忠华、林拥军已回避表决。为了满足数据湖项目建设的需求,公司全资子
公司天津华易智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与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研院”)签订采购大容量蓝光存储系统的采购合同,采购金额为
111,152,736 元。
    因本事项属于未列入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畴,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8 年截至目
                               关联交易定价    关联交易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前已发生金额
                                   方式          额(元)
                                                                (元)
华录光存储研
               大容量蓝光存
究院(大连)有                     市场价格     111,152,736         0
                   储系统
    限公司
                    合计                      111,152,736         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与光研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24,620.37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3、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 717 号华录大厦 10
层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31MA0QD25X9N
     5、法定代表人:尹松鹤
     6、经营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与销售、高密度光盘库及硬盘阵列的云
存储产品及其关键件销售、其他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音视频监控存储产品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网
络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智
能感知与控制设备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车载充电池产品销售、国际贸易代理、
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认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册                             出资占比
                                            (万元)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820           4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80           39%
       大连彩虹经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           15%
           中国华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00           5%
                       合计                    2000         100%
     8、关联方经营情况
     2017 年度,光研院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1,978.34 万元,净利润 367.17 万
元,总资产 24,873.03 万元,净资产 1,988.05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易智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
有限公司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拟向其采购大容量蓝光存储系统的产品,
采购金额为 111,152,736 元。具体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履行合同签署手
续。
     2、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同品质产品的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光研院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
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司与
光研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可以及时满足公司数据湖项目的建设需求,落实公司日常
经营计划,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
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光研院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审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及定价依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
司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关于审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
议案,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关联交易遵
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
审议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光研院之间发生采购合同业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
公司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体
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
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易华录 2018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
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保荐机构对易华录 2018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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