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事 项前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审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询问公司有关人 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及定价依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此项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梁云凤 杨晓光 吴晶妹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易华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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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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