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星期五)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孙雪喆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数据湖项目建设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易智诚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拟与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研院”)签订采
购大容量蓝光存储系统的采购合同,采购金额为 111,152,736 元。经审议,监事
会认为公司与光研院之间发生采购合同业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交易价格以
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
输送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