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
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
政府补助也应依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 2017 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故该政策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的执行仅涉及损益
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
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
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
润”行项目。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及影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响金额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
1 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额 190,023,097.02 元。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 其他收益增加 62,283,312.20
2 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元 , 营 业 外 收 入 减 少
62,283,312.20 元。
本期资产处置损益为 0,由于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 上期不存在该项会计政策变
3 原列示为“营业外收支”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 更所涉及的交易事项,故本次
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变更对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
可比数据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
理变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