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了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情况概述
1、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原因
因设计变更、物料呆滞及物流环节毁损,公司2017年末拟对部分超过质保期、无使用价
值的物料及库存商品进行报废处置。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
报废处置的存货账面金额合计709.34万元,扣除残值收入及物流商赔款共计16.67万元,合计
净损失692.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残值收入
类别 账面金额 已提减值准备 净损失金额
(或收到的赔款)
原材料及半成品 685.35 0.00 3.46 681.89
库存商品 23.99 0.00 13.21 10.78
合计 709.34 0.00 16.67 692.67
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净损失692.67万元,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0.77%,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692.67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0.77%;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92.67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0.08%。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
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
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
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3、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会对公司当
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