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 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二零一七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示了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但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董 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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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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