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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的会议 6 次,实际出席会议 6
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 次,委托出席会议 1
次。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4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7 年 4 月 13 日就公司 2016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首期第二批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
权条件、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16 日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补充资
产评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17 年 8 月 28 日就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7 年 10 月 10 日就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5、2017 年 10 月 19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与关联企业签订设备安装
合同发表独立意见。
    6、2017 年 12 月 29 日就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
方案、续聘审计机构、股权激励计划、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非公开发行
股票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
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独立、
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评,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达到
行权条件进行审核。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密
切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和
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58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4、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
理层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特别就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法律诉讼风险等问题与公司
管理层积极交流。
    5、自身学习情况
    2017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李文祥
    电子邮箱:teddy_li@zhonghuacpa.com
                                                   独立董事:李文祥
                                                    2018 年 3 月 31 日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
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等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的会议 6 次,实际出席会议 6
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 次,委托出席会议 1
次。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7 年 4 月 13 日就公司 2016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首期第二批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
权条件、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16 日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补充资
产评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7 年 8 月 28 日就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7 年 10 月 10 日就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5、2017 年 10 月 19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与关联企业签订设备安装
合同发表独立意见。
    6、2017 年 12 月 29 日就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
方案、续聘审计机构、股权激励计划、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非公开发行
股票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
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独立、
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58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4、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的规章
制度和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董事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张一弛
    电子邮箱:zyc@gsm.pku.edu.cn
                                                  独立董事:张一弛
                                                  2018 年 3 月 31 日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
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
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等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的会议 6 次,实际出席会议 6
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3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 次。对于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实际出席会议 1 次,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作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7 年 4 月 13 日就公司 2016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首期第二批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
权条件、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16 日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补充资
产评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7 年 8 月 28 日就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7 年 10 月 10 日就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5、2017 年 10 月 19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与关联企业签订设备安装
合同发表独立意见。
    6、2017 年 12 月 29 日就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
方案、续聘审计机构、股权激励计划、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非公开发行
股票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
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独立、
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58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4、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的规章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制度和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高凤勇
    电子邮箱:gaofy@leadingcapital.com.cn
                                                  独立董事:高凤勇
                                                  2018 年 3 月 31 日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新当选的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当选后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的会议 3 次,实际出席会议 3
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1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1 次,委托出席会议 1
次。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实际出席会议 1 次,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出席了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7 年 10 月 10 日就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2、2017 年 10 月 19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与关联企业签订设备安装
合同发表独立意见。
    3、2017 年 12 月 29 日就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进
行重点关注,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要的资料,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地作出判
断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2017 年第三
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
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58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4、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的规章
制度和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赵艳春
    电子邮箱:zhaoyanchun@allbrightlaw.com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赵艳春
           2018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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