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和相关中介机构
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就有关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以及向公
司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讯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发表意见
如下:
1、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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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方宇 朱维军 朱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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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伟 王晓君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