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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 A 楼 302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吴光美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7 人;因工作
原因不能与会,孙予罕董事书面委托崔从权董事代为出席并签署与本次
会议相关的材料;张志宏独立董事书面委托崔鹏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签
署材料。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应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宏先生、李朝东先生、崔鹏先生、魏飞先生分别
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四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的巨
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8-020 号《2017 年年度报告摘
要》。
    (四)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应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135,836.62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6,848,173.6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74,405,167.42 元 , 减 去 在 本 年 度 实 施 的 2016 年 度 股 利 分 配
22,301,726.70 元 , 2017 年 度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185,255,267.08 元。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而发生亏损。同时,公
司正在实施以投资推动业务转型和带动工程业务的发展战略,为保障公
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提出,公司 2017 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投资计划和
长远发展等因素,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应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全文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519 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证报告》和独立意见均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自查表》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吴光美董事长因担任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卢涛董事因在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分别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三)
项、第 10.2.1 条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系,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化学工业第
三设计院有限公司、吴光美董事长将回避表决。详见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8-021 号《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
的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外部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外部董事津贴标准为 6 万元/年(税后);外部董事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据实报销。
    该议案应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申请银行免保综合授信额度 660,000 万元,包括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上授信期限
均为一年。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应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是
国内最早建立和最有影响力的会计事务所之一,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
社会形象方面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签发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在国
内一直位居前列。立信事务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
完善,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了作为公司审计机构
的基本条件。
    在 2017 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允、客观地
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事务所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并能够与
公司审计委员会保持着顺畅的业务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从审计工作延续性的角度考虑,
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提供会计报表审计、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等服务,聘期一年。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应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
科技 2018-022 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17 年
度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发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
科技 2018-023 号《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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