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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996)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中国.南宁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
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应以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遵守大会纪
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以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
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时向公司证券部登记,明确发
言的主题,并填写后附的《股东发言申请表》。
    三、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股份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登
记终止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发言权
和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或股东
代表临时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应于会议签到时在签到处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
顺序根据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应简明扼要,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或其所代表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
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未经事前登记或申请而临时要求发言,应经大会主
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股东之后。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
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不应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不涉及
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内容。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
股东代表不再进行股东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
拒绝和制止。
   六、会议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和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问题,
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
    七、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
对每项议案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没有签名的
票将作无效票处理。
    八、会议的计票程序为:会议现场推举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及监
票人,出席会议的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计票、监票。监票人在
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和全程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股东发言申请表
                                     2018 年 4 月 9 日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发言主题:
                主要内容: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8 年 4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银海大道 1233 号丰林集团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奚正刚先生
会议议程:
一、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出席会议人
      员、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
二、 主持人提示《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 会议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 独立董事代表做述职报告
五、 股东发言、提问,公司集中回答股东问题
六、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 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
八、 会议主持人通报会议表决结果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
十一、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对2017年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西丰林
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于2018年3月1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见《广西丰林木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在认真总结、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对2017年全年监事会的工作情
况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编制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广西丰林木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丰林木
议于2017年1月19日在公司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总部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监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广西丰林木
事会成员应到3人,实到3人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对广西丰林木
于2017年2月17日在公司会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议室召开,监事会成员应到3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人,实到3人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17年2月21日上午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四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6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及《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
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成员     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监事的议案》
应到3人,实到3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
议于2017年3月24日在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摘
会议室召开,监事会成员应     要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到3人,实到3人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
                           案》、《关于与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
                           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
议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在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3
                           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成员
                           对公司下属南宁工厂生产线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
应到3人,实到3人
                           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第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3
                           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成员
应到3人,实到3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广西丰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
议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在
                           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授权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3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成员
                           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广
应到3人,实到3人
                           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3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成员
应到3人,实到3人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第
在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
                            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3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成员
应到3人,实到3人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2017年11月26日上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收购安徽东盾
在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    木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向安徽东
3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成员 盾木业有限公司提供8,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应到3人,实到3人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并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相应内部控制制
度严格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   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发现
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7 年度,经审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30,169.00 万元,净利润 12,053.0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2,021.93 万元,每股收益 0.13 元。2017
年度对比 2016 年度各项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增减         增减(%)
营业收入                           130,169.00   124,908.78   5,260.22        4.21
营业利润                           12,050.13     5,309.24    6,740.89       126.97
利润总额                           12,427.92     9,067.57    3,360.35       37.06
净利润                             12,053.02     9,034.47    3,018.55       33.41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2,021.93     8,870.36    3,151.57       3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1,626.69     7,245.90    4,380.79       60.46
性损益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95        0.04         36.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6         5.1         1.46         28.63
年末资产总额                       231,524.87   220,787.81   10,737.06       4.86
年末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
                                   187,910.74   177,279.38   10,631.36       6.00
益)
年末每股净资产(元/股)               1.98        1.915        0.07          3.66
年末资产负债率(%)                  17.86        18.69        -0.83        -4.44
    注:2016 年度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指标,已按照 2017 年 5 月实施的资本公积 10 转
增 10 股后的股本进行同口径调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详细资料见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注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决算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如下: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主要根据 2017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人造板
产、销能力以及 2018 年度的营林造林业务的砍伐面积,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并
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而成。2018 年度公司预算主要
指标如下:
    1、预算人造板产量 102.5 万立方;
    2、预算人造板销量 100.5 万立方;
    3、预算营业收入 16.40 亿元;
    4、预算期间费用总额 2.86 亿元;
    5、预算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性支出 0.79 亿元,主要是池州工厂、广元化工技
术改造支出。
    6、预算完成项目性投资支出 2.36 亿元,为南宁工厂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支出。
    该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 2018 年度经营业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
观政策导向、原料供应情况、生产设备保养状态、电力供应情况等因素,存在多
种不确定因素影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预算方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8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2017年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各位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母公司)净
利润为 71,848,507.54 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184,850.75 元后,公司拟以利
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58,184,000.0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
额 57,491,040.00 元(含税)。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存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离
职的,其所享有红利可撤销,拟分配发放的实际红利为 57,343,440.00 元(含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利润分配方案,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议案七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
期调整为自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2017 年 4
月 27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 2017 年 4 月 27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
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7 年 8 月 10 日,公
司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
案》等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方案的议案,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
本授权调整为自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17 年 4 月 27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有效。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 2017 年 4 月 27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即将到期,为
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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