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4 月 2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 98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4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 √
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
6 √
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2018 年度薪酬
7 √
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
8 √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9 2017 年审计工作的评价和 2018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为所属控股
10.00 √
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逐项表决)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68,000 万元(包括为
10.01 √
其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
10.02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最高担保额 4,000 万元 √
10.03 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8,000 万元 √
10.04 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2,000 万元 √
10.05 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5,000 万元 √
10.06 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30,000 万元 √
10.07 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5,000 万元 √
10.08 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5,000 万元 √
关于修改《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11 √
的议案
关于修改《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12 √
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响水恒
13 √
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14.01 选举赵唯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4.02 选举王小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4.03 选举姚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4.04 选举林加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4.05 选举钱群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4.06 选举陈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应选独立董事
1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人
15.01 选举张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02 选举沈一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03 选举高坚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16.01 选举金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16.02 选举唐炎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16.03 选举黄春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除上述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江苏吴中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 10.00、11 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6、10.00、14.00、15.00、16.00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五)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
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
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
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
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
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00 江苏吴中 2018/4/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4 月 17 日及 4 月 18 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 988 号
(2)联系人:陈佳海 李红仙
(3)联系电话:0512-65626898/65618665
(4)传真:0512-65270086
(5)邮编:215124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
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
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
1
工作报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
2
工作报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与
3
年报摘要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
4
算报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
5
算报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6
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2018
7
年度薪酬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立信会
8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审计报
酬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9 会关于 2017 年审计工作的评价和 2018 年度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为
10.00 所属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逐
项表决)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0.01
68,000 万元(包括为其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最高
10.02
担保额 4,000 万元
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0.03
18,000 万元
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0.04
2,000 万元
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5,000
10.05
万元
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0.06
30,000 万元
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5,000
10.07
万元
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15,000
10.08
万元
关于修改《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1
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改《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12
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
13 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追
加投资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赵唯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02 选举王小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03 选举姚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04 选举林加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05 选举钱群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06 选举陈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 选举张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沈一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 选举高坚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6.01 选举金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6.02 选举唐炎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6.03 选举黄春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除上述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江苏吴中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画圈”,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