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吴
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吴中”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江苏吴
中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7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08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41,046,070股,每股发行价格1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3,896,796.40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11,519,544.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2,377,252.16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
第11532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02,377,252.16
加: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12,078,778.56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308,204,389.0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06,251,641.6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修订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
款专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10月26日,公司、东吴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吴
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东吴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姑苏支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吴中医药
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东吴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在苏州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东吴
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吴中支行在苏州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6月8日,公
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东吴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吴中支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以下统称为
“《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在相应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年末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
江苏吴中实
行股份有限 募 集 资 金 专
业股份有限 10553301040012703 已注销【注】 划款账户
公司苏州南 户
公司
门支行
募集资金专 国家一类生
10553301040012760 51,707,010.99
户
江苏吴中医 物抗癌新药
中国农业银
药集团有限
行股份有限 重组人血管
公司苏州中 定期存款 10553351800000066 0.00
公司苏州南
凯生物制药 内皮抑素注
门支行
厂
射液研发项
理财产品 — 70,000,000.00
目
江 苏 吴 中 医 中国银行股 募 集 资 金 专
475470328000【注】 28,381,874.65
药 集 团 有 限 份有限公司 户 原料药二期
公 司 苏 州 制 苏州吴中支 项目
理财产品 — 未购买理财产品
药厂 行
江 苏 吴 中 医 中国银行股 原料药(河
药 集 团 有 限 份有限公司 募 集 资 金 专 东)、制剂(河
487167582565 已注销【注】
公 司 苏 州 制 苏州吴中支 户 西)调整改建
药厂 行 项目
中国银行股
江苏吴中医 药品自动化
份有限公司 募 集 资 金 专
药销售有限 530067627287 已注销【注】 立 体 仓 库 项
苏州吴中支 户
公司 目
行
招商银行股 募 集 资 金 专
江苏吴中医 512902474610829 0.00
份有限公司 户 医药营销网
药集团有限
苏州吴中支 络建设项目
公司 理财产品 — 未购买理财产品
行
中国工商银 募 集 资 金 专 1102026219000744978 36,162,756.00
江苏吴中医
行股份有限 户 医药研发
药集团有限
公司苏州吴 定期存款 1102026214200536704 20,000,000.00 中心项目
公司
中支行 理财产品 — 未购买理财产品
交通银行股
江苏吴中医
份有限公司 募 集 资 金 专 补充医药业
药集团有限 325325400018800007690 已注销【注】
苏州吴中支 户 务营运资金
公司
行
合计 206,251,641.64
【注】:2017 年 6 月 8 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475470328000,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定期或活
期存单方式存放。该专户仅用于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0553301040012703 ) 及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吴 中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325325400018800007690)。截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
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87167582565)及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
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0067627287)【上述专户中的利息收入共计 0.05 元已
全部转至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一般存款户中(帐号:
494958217374)】。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止,理财产品余额为7,000万元。
三、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237.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19.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67.4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820.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5.71%
总额比例
项目
已变更 截至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 可行
项目, 期末 末投入 是否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到预定 本年度 性是
含部分 调整后投 承诺 进度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投入金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
变更 资总额 投入 (%) 预计
总额 额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状态日 效益 生重
(如 金额 (4)= 效益
(3)=(2)-(1) 期 大变
有) (1) (2)/(1)
化
国家一类生物抗
癌新药重组人血 不适
否 15,610.00 15,610.00 1,122.60 4,010.48 不适用 不适用 2019.12 —— —— ——
管内皮抑素注射 用
液研发项目
原料药(河东)、
不适 2017.07 250.92
制剂(河西)调 否 4,600.00 4,600.00 1,097.36 4,649.68 不适用 不适用 —— ——
用 (注 1) (注 4)
整改建项目
不适
原料药二期项目 是 0.00 2,867.45 34.11 34.11 不适用 不适用 2020.09 —— —— ——
用
2016.11 334.91
药品自动化立体 是 3,679.68 812.23 不适 12.55 874.70 不适用 不适用 —— 是
(注 2) (注 5)
仓库项目 用
医药营销网络建 不适 2017.10
否 6,900.00 6,900.00 721.53 6,981.05 不适用 不适用 —— —— ——
设项目 用 (注 3)
医药研发中心项 不适
否 10,600.00 10,600.00 2,731.68 5,379.70 不适用 不适用 2017.12 —— —— ——
目 用
补充医药业务营 不适
否 10,000.00 8,848.05 0.00 8,890.70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运资金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
51,389.68 50,237.73 —— 5,719.83 30,820.44 —— —— —— —— —— ——
计
注 1:依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预
计于 2016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 2016 年底尚未达到,按公司管理层
计划延长至 2017 年 7 月,原因为制剂(河西)项目由于生产任务重、GMP 合规改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造工作量比较大,造成时间的延长;原料药(河东)项目涉及到产品从河西搬迁到
(分具体募投项目)
河东,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与现场有差距,技术的提高,造成了建设周期的延长。
注 2: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为由于项目可行性发生
变化,公司不再进行仓库二期投入。
注 2: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发生变化。公司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17-2019)》中对医药集团未来的商业配送整体规模进行
了重新定位,明确了未来医药集团的商业配送业务将适度发展,首先满足公司自有
工业产品的分销和配送,其次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度开展以苏州大市范围为主导市
项目可行性发生
场的商业配送业务。未来三年公司规划的商业配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8 亿元。鉴于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此,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仓库一期项目已可满足设定的规模需求,公司不再进
行二期投入。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
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及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见本报告三(四)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见本报告三(八)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3:截至 2017 年 12 月,医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投入。
注 4: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为江苏吴中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出具的《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
效益计算,其中:销售收入按该募投项目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按实际发生数扣减;相关费用参
照可行性报告按销售收入比例估算。
注 5: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为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出
具的《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即用仓储的净利润额进行比较获得效益数
据,其中:仓储收入按仓储药品货值的 5%(含税) 的毛利率计算;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和费用按仓储运营中实际发
生数扣减。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为制剂(河
西)项目由于生产任务重、GMP合规改造工作量比较大,造成时间的延长;原料药
(河东)项目涉及到产品从河西搬迁到河东,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与现场有差距,
技术的提高,造成了建设周期的延长。
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为由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
公司拟不再进行仓库二期投入。2017年,公司已将“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
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 止 2015 年 9 月 29 日 , 公 司 已 利 用 自 筹 资 金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47,964,197.5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 2015年10月置换出了先期垫付资金
47,964,197.53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404号《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同
意在不超过前述最高授权金额的范围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7,000万元,定
期存款余额为2,000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 对应的原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是否达到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实际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可行性是否发
的项目 项目 入金额(2) (3)=(2)/(1)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 金额(1) 金额 态日期 益 生重大变化
原 料 药 药品自动
二 期 项 化立体仓 2,867.45 2,867.45 34.11 34.11 1.19 2020.09 —— —— 否
目 库项目
合计 — 2,867.45 2,867.45 34.11 34.11 — — —— — —
公司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17-2019)》中对医药集团未来的商业配送整体规模进
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未来医药集团的商业配送业务将适度发展,首先满足公司自有工业产品的分销和配送,其次根
据市场发展情况适度开展以苏州大市范围为主导市场的商业配送业务。未来三年公司规划的商业配送年销售收入不超
过 8 亿元。鉴于此,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仓库一期项目已可满足设定的规模需求,公司不再进行二期投入。根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公司三年规划及新品开发要求,公司现有原料药基地日益不能满足公司原料药业务未来发展的需求,同时随着环保压
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力的日益增加,公司需要对原料药的生产能力进行提升,并新增溶媒回收车间,不断满足市场和环保需求,提高企业
效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
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及 5 月 19 日在《中
国证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
不适用
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8]第ZA1092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江
苏吴中董事会编制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吴
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