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以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 9:00 在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
湖东路 9 号 E 座 23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4.公司监事推举汪君先生主持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含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摘要》(详见公
司同时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
准则,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使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地结
合起来,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二零一七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
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
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
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公告》。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监事会工作报告;
3.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