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8]第 10100 号
关于对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附件:2017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1-2
往来情况汇总表
关于对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E10100 号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
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
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
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
的。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湖北久
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谦海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会锋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2 页
附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核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2017年年初占用资 2017年度占用累计 2017年度偿还累计 2017年年末占用资
资金占用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的关联关系 金余额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金余额
目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控股股东 应收账款 19,866.15 18,582.15 1,284.00 产品销售 经营性占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19,866.15 18,582.15 1,284.00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无
小计
中船重工(青岛)海工装
同一最终控制方 应收账款 83.00 12.45 70.55 产品销售 经营性占用
备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83.00 12.45 70.55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
无
企业
小计
总计 19,949.15 18,594.60 1,354.55
法定代表人:王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孝思 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傅孝思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佘志红
附件 第1页
附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 报告期偿还总金 年末余额(2017
年初余额(2017年 预计偿还金额 预计偿还时间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额(2017年度) 额(2017年度) 年12月31日) 预计偿还方式
1月1日)(万元) (万元) (月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当年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 无
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 无
取的措施说明
法定代表人:王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孝思 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傅孝思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佘志红
附件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