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 10099 号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10099号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 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谦海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会锋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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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将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7 号”文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
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5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735,000.00 元(含
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7,26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738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26,878,630.92 元,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2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1,112,531.76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 38370188000195540 活期 71,385,605.03
公司武汉洪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27906587810301 活期 39,726,926.73
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合计 111,112,531.76
(2)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200,000,000.00 元。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专项报告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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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
经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158.3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
集资金置换截止 2016 年 5 月 31 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 108,360,396.02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
项审核报告》,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770 号”。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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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具体情况
如下:
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是否到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万元) 类型 收益率 期收回
2017年对公结
中国光大银行
构性存款定制 2017年8 2018年2 保本
1 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4.25% 未到期
第八期产品 月11日 月5日 保息
武汉洪山支行
77
招商银行股份
CWH00433单 2017年8 2018年2 保本浮动
2 有限公司武汉 5,000.00 4.25% 未到期
位结构性存款 月10日
月6日 收益类
光谷科技支行
(2)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二、募
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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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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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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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67,500.00(注) 7,158.30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32,687.86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项目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3)=(2)/(1) 现的效益
(1) 期 效益 化
(2)
承诺投资项目
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
否 47,275.50 47,275.50 4,697.92 25,184.19 53.27 否
园建设项目
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 否 12,823.14 12,823.14 2,460.38 4,875.81 38.02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627.86 2,627.86 2,627.86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2,726.50 62,726.50 7,158.30 32,687.86 否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不适用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施方式调整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共以自筹资金 10,836.04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经公司 201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836.04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711770 号”专项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用途及去向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此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银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或其他情况
情况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所得,未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