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之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久之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
受影响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额度 1 亿元(含 1 亿元),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累计为 2 亿元(含 2 亿元)。前述 2 亿元(含 2 亿元)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 的 的 理 财
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
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和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保密与审计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
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加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久之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真核
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并与公司
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针对久之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上述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增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
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西南证券对久之洋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侯 力 任 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