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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3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相关业务和报表格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
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此前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前述会计准则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
                                                   44,541,963.73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
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润本年金额0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
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   对报表数据无影响。
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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