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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进一步促
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17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工作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独立、透明。 会
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
    2、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
    3、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
    4、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
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公司管理制度
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合法,决议事项重要且有意
义;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对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对待,有力执行,忠实履行
了诚信义务,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认真负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
司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17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
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
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发生的担保事项系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行
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17 年度,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募投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的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
效,能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范风险。
    6、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
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
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合法、合规、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
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8、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7 年度,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
务重组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9、对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
       三、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
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2018 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公司的经营、 对外投资等各项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
善和实施。监事会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
策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的各项
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和勤勉尽
职的意识。
    3、监事会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熟悉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知
识。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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