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文件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该准则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
行调整。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依据本通知的规定对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从 2017 年 1 月 1 日依据该准则进行
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
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
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
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
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
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
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
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
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