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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九届
三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
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表。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
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及2017年12月25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详见2018年3月
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004号)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
决议公告》(2018-011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
应调整。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发生额增加 11,052,925.09 元,营业外收入相应减少
11,052,925.09 元。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其他收
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其他收益本年发生额增加 2,169,696.51 元,营业外收入相应减少 2,169,696.51
元。
       3、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
整。持续经营净利润上年发生额 45,414,483.13 元,本年发生额 62,949,918.32
元;终止经营净利润上年发生额 1,339,591.71,本年发生额无。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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