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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朱杏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朱杏珍)
    本人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勤勉、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本人 2017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7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或按
要求进行了通讯表决,列席了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在会议召
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沟通交
流,主动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有效信息,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做了充
分的准备。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没
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发生的凡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
事项均能做到认真了解情况,重点关注相关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独立意见。任期内,共发表独立意见 6 次,分别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
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16 年度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名
董事会人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受让同源健康自然人所持股份等事项发表了专
业独立意见,独立公正地履职职责。
    三、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履职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
专门委员会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所面临的
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积极
沟通,利用自己专业知识给予公司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努力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2017 年度,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按照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各项工作制度要求,依据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别就公
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主持和配合做好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履行好专门委员会工作
职责,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年报审计工作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要求,对公
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通过电话沟通、见面会等形式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督促年报审计工作进度,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
的监督,为董事会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除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及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外,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切
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项,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
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述职报告。为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客观性,增加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继续积极地履行职责,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独立董事签名:朱杏珍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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