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3月26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 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签署债转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子公司签署债转股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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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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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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