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8]12010005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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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8]12010005 号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汇通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 ABC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
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南方汇通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方汇通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3 月 28 日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03 号)核准,同意公司自核准发
行日起 24 个月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的公司债
券。
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 汇通
01”),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99,000,000.00
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发行的“17 汇通 01”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2190003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发行费用后形成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9,000,000.00 元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7 年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上述管理
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
责。2017 年度《2017 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99,000,000.00 元存储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到账日期 到账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
17 汇通 01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5 日 99,000,000.00
贵阳白云支行
合计 99,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99,000,000.00 元已经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南方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 9,9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本年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目(含部分变 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
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 额(1) 金额 入金额(2) 现的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更) (3)=(2)/(1) 期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不适
1、补充流动资金 否 9,900.00 9,900.00 9,900.00 9,9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